女子毛胚房出租十年没涨价,十年后租客夫妻退租毛胚变精装房
“人间自有真情在!”北京,一女子将自己的毛坯房租给了一对年轻人,结果一租就是10年!没想到两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,如今已经买了大房子,于是便通知房东前去收房,结局令房东目瞪口呆!(消息来源:今视频)刘女士,一位善良的房东,她多年的勤俭持家,积攒了一定的积蓄,在当地买了一套面积89平方米的毛坯房,但刘女士有自己的住处,于是她决定将这套毛坯房出租。刚巧,一对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,正在寻找自己能负担得起的住处。积蓄有限的他们,得知刘女士的毛坯房出租,虽然相对简陋,但价格非常亲民,于是他们就兴冲冲地前去看房。刘女士见到这对年轻人,了解到他们的情况后,经过友好协商,双方达成了租房协议。他们约定,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。刘女士深知这对年轻人刚踏入职场,生活非常不容易,于是多年来一直没有涨过房租。这份合同持续了整整十年,期间由于他们的住处距离较远,互相也很少联系。一天,刘女士突然接到了他们的退房通知,请求她亲自检查房屋状况。刘女士心中颇为疑惑,因为毛坯房既没装修,又没家具,根本没东西可以损坏,于是她并没有立刻去检查。自从将毛坯房租给那对年轻人后,刘女士一直没有去过那里。但当他们退租后,刘女士还是决定亲自前去看看。她打开房门的一瞬间,让她不禁瞠目结舌,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一个毛坯房,竟然变成了一套精装修的温馨家居。墙上挂着精美的壁画,地板上铺着柔软的地毯,整个房间充满了温馨与舒适,厨房里的设备一应俱全,客厅里还有一套豪华的家具。刘女士感到一种无以言表的感动,她被这份善意所打动,他们为了感谢她多年来没有涨租金,特意将毛坯房变成了一个舒适的家。刘女士内心非常感慨,她体验到了善良与信任的力量。于是,她拍摄了房屋的精装修情况,并将照片发布在互联网上。随着新租客的入住,这套精装修的房屋也再次充满了生机。这是一个关于租房、装修的真实案例,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,我们又该如何评价这件事呢?首先,刘女士和这对年轻人之间构成了房屋租赁合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703条规定: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这意味着双方之间有了明确的协议,刘女士出租了她的毛坯房,而这对年轻人支付了租金,合同成立并生效。其次,这对年轻人将房屋进行了精装修,这属于一种不可拆除的添附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322条规定:因加工、附合、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。具体内容为:1、因加工、附合、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2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规定;3、法律没有规定的,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;4、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,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。在本案中,这对年轻人的装修行为,明显改变了房屋的性质,将毛坯房变成了一套精装修的温馨家园。因为装修后的房子已经不可拆除,所以属于添附行为。作为房东,刘女士应当支付房屋的装修费用,但这对年轻人并未向她收取,这就涉及到了赠与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57条规定: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由此可见,赠与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无偿地给予他人财产的合同,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,只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成立。具体到本案,这对年轻人将装修后的房屋,赠与给刘女士,而刘女士也明确接受了这份善意的赠与。最后,这个案例,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感动,所以,人与人之间的善意,不仅可以传播正能量,还能创造更美好的人际关系。这正所谓:吉人自有天相!积善人家必有余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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